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合同 > 保密合同

保密協議(樣式一)

保密協議(樣式一)

保密協議(樣式一)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000000(以下簡稱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000000(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鑑於,雙方正在×××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於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範圍 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裏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接收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d)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4.一般餘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複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並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並且除了僅僅基於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係的目的而查閲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衝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標籤:協議 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