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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交多久可以領

從單位離職,由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交納社保在一年以上可以領失業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 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人員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1年,但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可以視作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失業金交多久可以領

法律依據:失業金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