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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都需要給員工買什麼保險?

一、公司都需要給員工買什麼保險

公司都需要給員工買什麼保險?

企業員工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個項目(即我們常説的五險),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參加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應當為員工參購買房公積金)。

二、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嗎?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共同義務。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此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因此,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單位法定的義務。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從法律上講就屬於違法行為。

三、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員工該如何處理?

首先,法律上對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公司行為,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這樣做:

1、私下協商解決。

2、如果不怕和公司鬧僵,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員工自身合法權益,但同時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3、如果擔心申請仲裁維權會對自己在該單位的工作造成影響,但又需要社保以滿足自己某些需要的情況下的,可以找代理機構繳納社保。

不得不説,現在有很多公司給員工購買的保險,已經從之前的五險增加到了六險,而增加的就是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要注意的是,六險中有個別保險的費用,應該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共同承擔,如果是工傷保險費用和生育保險的費用,那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就應當全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標籤: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