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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上夜班是違法行為嗎

視情況而定。對於拒絕上夜班的行為,《勞動法》並沒有詳細進行規定;但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本身就屬於夜間工作,拒絕上夜班的行為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拒絕上夜班是違法行為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標籤:違法行為 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