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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判刑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時間到期後辦理離職交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時間到期後辦理離職交接。

員工判刑如何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