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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交社保勞動合同嗎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可以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交社保勞動合同嗎

如果公司是私營公司或合夥經營,法人是公司法人且是股東之一,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勞動合同是確立企業與員工關係的,法人與企業的關係在營業執照上寫的很明確了。如果公司是國有企業,法人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由上級決定,因為國有企業的人事權在上級或母公司,按理説,法人的管理關係應在上一級組織。

勞動關係,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董事長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長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個人認為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總的來説,申請社保是不需要勞動合同的。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可以幫勞動者繳納社保。用人單位一般在用工後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如果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否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