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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公職後的社保問題是怎樣的

一、開除公職後的社保問題是怎樣的

開除公職後的社保問題是怎樣的

參保養老保險人員,被開除公職後一樣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視同繳費年限沒有了。沒有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如公務員等,被開除公職後,只能自己再參加養老保險並繳費滿15年以上,才會享受養老金待遇,否則不會有養老金。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斷保對員工的影響

以前參加了養老保險的職工,因為勞動關係變更等原因,停止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種現象叫做中斷保險關係,也叫做斷保。斷保對職工的影響,一是因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的減少而降低退休待遇,有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將喪失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二是影響再就業,如果養老保險關係不及時接轉,那麼新的就業單位將不能及時為你續繳養老保險費,則損害了自己的社會保險權益。

社會保險是國家的一項福利政策,在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進行繳納養老金達到十五年以上,在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不過每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都是不一樣的,繳納的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那麼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標籤:社保 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