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算是童工及使用童工承擔的責任
我們都知道使用童工是違法行為,有很多工廠為了廉價勞動力冒險僱傭童工,也有些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僱傭了童工,那麼究竟怎樣才能算是童工及使用童工承擔的責任,法律的有關解釋及注意事項我們瞭解,單位使用童工要承擔的責任我們也應該知道。
一、怎麼樣算是童工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 教育的權利。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單位使用童工應承擔什麼責任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 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 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3)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4)用人單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5)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以上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6)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的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7)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僱傭未滿16週歲的人即視為使用童工。使用童工的處罰是相當嚴格的,我們一定要了解相關規定,嚴格地遵守相關法律,自覺地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和監督。青少年自身也要明白自己是否是童工只有這樣,才不會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怎樣才能算是童工及使用童工承擔的責任的問題解答。
-
勞務關係如何進行侵權責任賠償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中如果提供勞務一方致人損害的,應當由接受勞務一方來進行侵權責任賠償。該方當事人擔責後,如果提供勞務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則可以向其追償。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
-
健康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健康證是不能作為勞動關係證明的。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
-
童工被發現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勞動者。《勞動法》第94條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一條中規定,單位擅自使用童工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如下法律責任:(一)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有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等。(二)用人單位使用...
-
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辦法:勞動者可以依法收集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證據來予以證明;如果公司拒不承擔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其勞動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