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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的對象有什麼規定

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的對象有什麼規定

説到城鎮居民醫保辦理,就不得不提一下辦理的程序,其實,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辦理起來還是不難的。那麼,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的對象有哪些呢?城鎮居民醫保的辦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的對象

凡不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統籌醫療制度覆蓋範圍內的市區城鎮户籍居民應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具體對象包括:

(1)在每個保險年度的首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居民(以下簡稱“老年居民”);

(2)勞動年齡段(18週歲以上,男不滿60週歲、女不滿50週歲)的城鎮非從業人員(以下簡稱“非從業居民”);

(3)在每個保險年度的參保繳費期內,仍在學校就讀的幼兒園和大專段(不含大專)以下學生;以及在每個保險年度的首日,仍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居民(以下簡稱“未成年居民”);

(4)在每個保險年度的參保繳費期內,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城鎮低保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部分殘疾人員,包括視力殘疾中的一級盲、二級盲,智力、肢體、精神殘疾中的一級、二級(以下簡稱“特困居民”);

(5)具有勞動能力的參保居民實現就業後,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統籌醫療待遇的人員, 不重複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辦理程序:

(1)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學生家長填寫《常州市市區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回執》後,連同保費一起交給學校,學校經辦人員統一到社保中心辦理。18週歲以上在校學生與其他在校學生的參保手續相同,由所在學校一併辦理。其它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區或者河海街道人社所辦理參保手續。

(2)所需材料:

新參保居民需攜帶本人户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張。“非從業居民”另需提供經年度審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目前為失業狀態)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如果是符合免繳條件的“特困居民”,則需另外提供《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原件及1份複印件。

在進行城鎮居民醫保辦理的時候,我們是需要先準備好户口簿、身份證等相關的材料的,如果是學生進行辦理的話,可以由學校進行統一辦理。另外,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還有一定的年齡的限制,只有在規定的年齡段內的才可以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