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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7歲童工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7歲童工嗎

一、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7歲童工嗎?

不算,年滿十六週歲以上不屬於童工。

《勞動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第六十四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由此可知,十七歲的勞動者屬於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國家對於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護,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的。

二、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區別有哪些?

1、年齡段不同

法律規定童工為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則為16到18週歲的未成年人。

2、責任不同

童工一般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能作為《勞動法》上規定的勞動者主體的。而未成年工是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因此可以作為勞動者與相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受到《勞動法》等法律的保護。

3、法律的對待態度不同

我國法律在原則上是禁止用人單位招錄童工的。但對於未成年工,則是允許的態度。

三、法律是如何保護童工的?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全球各地區中,亞太國家童工最多,已經超過11億。

(一)凡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國家嚴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不得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不能開業從事個經營活動。

(二)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學校、其他教育機構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進行不影響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實踐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勞動除外。

(三)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當事人如果已經有17週歲了的話,其實用人單位也沒有違反國家的勞動法,並且不必為這種做法付出任何的法律代價。但對於未成年工,國家其實也限制了未成年工的工作環境,一些重體力的活動是不是和未成年工的,未成年工被安排在一些井下或者高危作業的這些工作崗位的話,可以明確的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