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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當一個公司破產後,剩下的員工也就都失業了,那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對於這方面的內容有很多人都不瞭解在法律中是怎樣規定公司對員工的補償標準,下文就是詳細介紹,請大家閲讀下面這篇文章進行了解。

公司倒閉時對於職工的賠償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才能確定,分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未繳納保險的職工兩類為大家分析這方面的知識

一、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對於未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有跟您簽訂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證據方面需要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同事證言等能夠反映您在此單位工作過的證明.您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如果是勞動仲裁的話,凡是與工作單位有關的都可以作為證據:工資卡,工資條,銀行詳細,出入證,考勤卡,單位內部懸掛的員工照片,蓋有單位公章的合同、委託書、證明、介紹信,單位內部郵件,來往信函,工服,名片等等。

二、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對於未繳納的保險: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即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保險。五險一金應當由單位和個人按照比例共同繳納,以下比例可供參考: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户);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2%;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住房公積金一般是個人企業是10%,有的企業是12%。如果單位不給上保那麼您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補償。

三、公司倒閉職工補償標準,對於倒閉,需要給員工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通過上文得出,我們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了就申請勞動仲裁。你要知道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工作滿了一年,那麼就得補償一個月的補償,超過半年的也補償一個月,未超過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如果您還有未解決的問題的話,建議您請律師來幫助您。

標籤:補償 職工 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