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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標罪一般緩刑可以申請嗎?

一、假冒商標罪一般緩刑可以申請嗎?

假冒商標罪一般緩刑可以申請嗎?

假冒商標罪不可以緩刑的,因為即使是經營數額是30萬,就已經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緩刑只能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其它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緩刑的可能性不大;《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二、偽造商標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如果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緩刑和死緩的區別有哪些?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綜合上面所説的,假冒商標就是屬於利用侵犯他人商標的方式而利用虛假的產品進行銷售,對於行為是很容易導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只要罪名一旦成立就不再有緩刑的可能性,從而執法人員也會讓違法者所得到的金額來進行判決。

標籤:商標 假冒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