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買假是否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
知假買假是否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明確“知假買假”可受法律保護。《規定》第三條指出:“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假買假”和消費過程中買到假商品有一定的區別。“知假買假”是基於利益等因素的驅動、明知是假冒偽劣商品而購買的索賠行為,王海等“打假英雄”“打假專業户”即是“知假買假”的典型代表。從司法實踐看,對王海等“知假買假”行為,有的法院支持懲罰性賠償;有的法院認為,在明知商品是虛假商品的情況下購買以獲取雙倍賠償,不屬於合理行使權利,不應得到法律支持。對法院的判決,無論法學界還是在審判實踐中,都存在不同認識。其中,“以補償性賠償為原則,懲罰性賠償為例外”的賠償機制頗讓公眾“心寒”。其實,作為一種專業的打假行為,縱然“知假買假”是不正當的消費行為,也是“瑕不掩瑜”。
“公民應當合理地理解法律、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權利,不應通過他人的違法行為獲利。”很多商家及一些審判人員,習慣用道德標準來評價消費者,在他們看來,打假可以,但必須是免費的、義務的。倘若從中取利,則是動機不純,違法悖理。其實,這是對法律的誤解。正確理解“知假買假”的人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消費者”應當放在相關的法律關係中考察。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立法目的,一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二是維護經濟社會秩序。而“知假買假”行為顯然滿足了“保護消費者,打擊經濟欺詐”這兩點,實現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價值。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知假買假”的人也是消費者,他們不但為自己的生活消費需要在“打假”,也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消費需要“打假”。
進而言之,《規定》第三條明確“知假買假”可受法律保護,對於統一司法尺度、打擊無良商家、維護消費者權益、淨化食品藥品市場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社會需要的是正常的商業道德,這種正常的商業道德就是要使每一個人都有積極性去維持它,而不是靠極少數人的自我奉獻、自我犧牲以及高尚的純潔的“動機”來維持。換句話説,既然廠家、商家可以“製假造假”、“知假賣假”,消費者怎麼就不可以“知假買假”呢?所以,儘管“知假買假”行為的動機可能有點不“道德”,但是,“兩利相衡取其重、兩弊相衡取其輕”。只要“知假買假”行為的目的是舉報、監督和淨化市場秩序,並不存在敲詐勒索,就應當給予支持,乃至鼓勵。只有當假貨銷聲匿跡,商品經濟秩序井然,消費者權益保護無虞時,“知假買假”行為也就會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知假買假法院是不支持受法律保護的,因為打假是一個免費的公益的。但是有些人利用打假來換取報酬,目的不真誠。當大家買到假東西的時候,可以撥打消費者熱線進行投訴,相關部門會進行審查,會還消費者一個合理的公道,但是禁止利用打假名義,索取不正規的報酬。
-
生產銷售假冒理療器械歸那個部門管理?
一、生產銷售假冒理療器械歸那個部門管理?經營假冒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
-
清明節高速免費嗎
清明節的小長假是大家出行的好時間,三天的假期適合短途旅行或者是回家掃墓。很多人都會選擇自駕出行,這樣時間上會相對於採用公共交通方便一些,可以自行安排時間。在跨市跨省的時候就需要走高速路,這就涉及到高速路繳費的問題。下面就為大家講解清明節高速免費嗎這...
-
怎麼對法定假日加班工資計算
雖然國家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內單位需要給員工放假,並且同時還要保障放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但也沒有禁止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我們要注意的是隻要是單位安排加班,那麼就可以向單位主張加班費。不過該怎麼對法定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疑...
-
勞務關係沒高温費是否是這樣的
生活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都是屬於正常的勞動關係。在有些情況下,比如臨時工這些,按理來説是屬於勞務關係。如果是勞務關係的話,那麼在好多待遇和其他問題的處理上和勞動關係也是有所出入的。在下文中,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勞務關係沒高温費是否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