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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在上班的時候受傷了,那麼就可以按照規定時間去認定工傷,在工傷認定之後,要是受傷較重的,那麼還可以接着去申請工傷傷殘鑑定。要去做傷殘鑑定的,因為都沒有去做過,所以就不知道誰可以去申請。

誰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事實上,你要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要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如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書、發生工傷後的原始病歷以及相關的檢查、化驗報告等。

不過,在這裏,你在申請傷殘鑑定之前,你還得先去做工傷認定。實際中,你要做工傷認定的,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驟:

1、申請

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相關的材料。

2、受理

(1)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審核: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2)工傷認定調查核實: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3、認定

(1)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並告知單位和個人。

(2)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送達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最後,實際中經常有公司不給做工傷認定,導致職工沒法申請傷殘鑑定,造成一定的利益損失。建議這個時候,可以及時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要沒能解決下來的話,那你就去提起訴訟。要是在其中有難度的,那麼建議可以及時找個專業律師問下先。

標籤:工傷 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