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先未婚生子,財產分割

先未婚生子 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先未婚生子財產分割的相關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未婚生女,其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所生的兒女,和婚生子女一樣,有同等的法律權利。
如果雙方分手,不用辦理離婚手續,直接分開即可。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承擔一半的撫養費。
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於彩禮,應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現雙方按習俗辦理了婚禮,實際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禮的。
上述內容就是對於先未婚生子財產分割的相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