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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工傷如何認定

無錫工傷如何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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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工傷認定辦理流程



(一)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材料;


(二)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予以受理;


(三)審核: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四)調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五)認定: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無錫市勞動者在工傷事故之後,應首先進行工傷認定,只要符合無錫工傷認定標準的,才會被認定為工傷,可以申請工傷理賠。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在勞動期間發生的意外損傷一般都會被認定為工傷,員工如果有搶險救災的情形,也會視為工傷,但如果是由於員工故意犯罪等原因導致的損傷,不作工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