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做工傷認定多久去結果

做工傷認定多久去結果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做工傷認定多久去結果,是怎麼規定的

傷鑑定下來還需要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 1、被鑑定人身份證複印件 2、工傷和疾病的發生及治療經過: (1)受傷當時的就診療記錄; (2)能體現經過系統治療的:原始病歷、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病理報告、診斷證明書等。未經系統治療的或傷病情未穩定的,不予受理; (3)各種輔助檢查資料:如X光片、CT片及報告; (4)同時提供根據鑑定需要選擇有診斷意義的材料複印件; (5)打印的有關醫療文件,須有醫生簽名或醫院蓋章; 3、鑑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 如單位委託職工本人來申報者,必須持單位介紹信,並且在“回單”聯繫人一欄中註明“單位聯繫人”及“該職工”的名字。 市、區仲栽、法院委託鑑定的,須提供市、區仲栽、法院委託書原件。 鑑定結果必須由單位聯繫人憑“鑑定回單”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如職工如“回單”遺失或由他人來領,必須持單位介紹信。 4、原則上受理材料後應去指定醫院作必要的輔助檢查(對照身份證);如情況特殊,近期6個月內在醫保定點醫院(42家)做過檢查的,經審核可作為鑑定依據的,也可採用。 5、關於工傷鑑定: 企業參保後發生的工傷應提供工傷認定書複印件 “老工傷”即企業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單位須另外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明確需要鑑定的受傷部位(診斷)及鑑定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職業病鑑定須同時提供省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關於因病鑑定: 受理範圍:原則上受理參加工作後發生的疾病,並經正規治療一年以上的。原則上申報的病情應接近國家標準,特殊疾病或離休幹部視情況而定。不符合以上情況而本人或單位仍要求鑑定的,也可 個人申請原件(含離休幹部申請護理依賴程度鑑定者):手寫、打印均可,但必須有職工本人或監護人簽名。 精神病:應提供腦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應註明發病時間和簡要治療經過)、就診卡複印件(帶原件核對)。 申請鑑定的疾病不得超過兩種,否則另按鑑定收費標準收取鑑定費。以上就是關於做工傷認定多久去結果 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