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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視同工傷算不算工傷

一、視同工傷算不算工傷

2021視同工傷算不算工傷

嚴格意義上來説,視同工傷並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傷。視同工傷,即視為工傷對待。工傷其原意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情形,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對部分非因工作原因發生傷亡的情形,同樣享受工傷待遇,即視同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視同工傷享受的待遇標準

第一種情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二種情形: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規定,享受與工傷相同的待遇。

第三種情況: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伴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勞動者的工作方式正日益呈現靈活化、碎片化的特點。對於工作地點的理解,將不再拘泥於單位固定的辦公場所。職工在家加班工作,就是為了完成崗位職責,應當屬於第十五條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發生了事故或者傷害應當屬於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