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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傷事故賠償是什麼?

一、上海工傷事故賠償是什麼?

上海工傷事故賠償是什麼?

上海工傷事故賠償的申請是需要由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之後的30天時間之內提出工傷的認定申請,然後獲得賠償。

第一,勞動者工作時,應與用人單位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規定建立起來的社會關係,是勞動者勞動過程中所形成的主要社會關係之一,也就是説,勞動者在實際勞動中不一定只產生勞動關係,除了勞動關係外還會產生其他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即僱傭關係和承攬合同關係,這三種不同的法律關係,會產生相應的三種不同的法律後果與責任。勞動法是保障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勞動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所以其保護具有傾向性,只有合法的勞動關係才受勞動法保護。而對於勞動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法律關係的保護則不具有這種立法價值傾向。所以,為了實現法律對勞動者權利的特殊維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只有這樣才能享受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人文關懷。

從勞動者受到事故傷害角度來講,只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係,才能使傷者切實根據法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是工傷事故索賠的基本法律規範,而《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範圍主要是針對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的職工。條例在對工傷的認定情形作出規定時也是應用了“職工”的概念。根據法律規定,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這樣來講,要想得到法律的傾向性保護首先應與用人單位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

第二,事故發生後,受傷職工應及時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工傷保險賠償的第一步。

為切實實現勞動者的工傷救濟權,《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傷認定是工傷保險賠償的第一步,也是工傷保險賠償必經之路,只有對職工傷害性質予以依法認定之後,才可能出現“工傷”賠償問題。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申請對工傷性質予以確認的行政行為,工傷認定權歸屬於行政機關,也就是説,只有勞動行政部門才具有工傷性質的決定權,沒有行政機關的工傷認定其他機關無權依工傷待遇予以處理。所以,勞動者在遭遇事故傷害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索賠,任何違反程序的行為都會給自己的索賠帶來障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傷認定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間內進行,超過認定期限將喪失依法予以認定的機會,所以,工傷事故發生後,勞動者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索賠,特別注意程序中的時限性規定,這是權利獲得法律保障所必須的。

二、對於行政機關工傷結論不服怎麼辦?

對於行政機關的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時,用人單位、職工及近親屬可以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對於複議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行政複議是前置程序,也就是説,不經過行政複議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如果勞動行政部門對於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權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時行政複議不是前置程序。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工作原因導致的工作性傷害的話,那麼應當及時的告知用人單位,然後由用人單位負責向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賠償的申請,當然在此之前的話是需要進行一定的工傷認定,還有就是勞動能力的鑑定,這些環節都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