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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慶工傷死亡怎麼賠償

在重慶工傷死亡怎麼賠償

一、在重慶工傷死亡怎麼賠償?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因工去世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有哪些?

1、工傷認定由職工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必須自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首次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市、區或縣級市勞動保障機構提交工傷報告。

2、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首次確診之日起半年內,單位應按規定書面申請工傷確認。

3、工傷確認機構收到工傷申請報告後應在30日內作出確認工傷或者非工傷的決定。

4、經確認結論後,應當簽署《工傷確認表》和出具《職工工傷認定書》並送達申報單位或申報人。

三、因工去世申請工傷認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在重慶工傷賠償爭議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可見,員工因工去世後家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主要是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以至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有工傷保險的,做完工傷認定後確認屬於工傷事故的,可以向社保機構申領工傷賠償,沒有工傷保險的,賠償責任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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