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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工傷保險受傷後怎麼賠償?

買了工傷保險受傷後怎麼賠償?

一、買了工傷保險受傷後怎麼賠償?

先確定工傷等級,再支付賠償款,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這些費用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勞動者發生工傷後,應當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後,工傷賠償法律規定的所有賠償項目,都有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遭遇工傷事故的勞動者,可視情況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工傷賠償標準(別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是誰?

(1)職工所在單位。

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

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羣眾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只要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用人單位就需要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勞動者及時的繳納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就是其中的一種,該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發生工傷的時候,可以得到足額的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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