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仲裁時效規定
工傷賠償1.5W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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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時效怎樣規定
仲裁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同樣,《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中止及中斷的規定也應適用於商事仲裁時效和勞動仲裁時效。在仲裁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權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權利人提出要求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的行為可構成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得以重新計算。此外,對於勞動仲裁來説,如果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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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認定為工傷怎麼處理
一、未能認定為工傷怎麼處理工傷認定失敗,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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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怎麼辦
一、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怎麼辦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三十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三十天不超過一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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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受理如何行政複議,工傷認定範圍情形有哪些
一、工傷不受理如何行政複議工傷不受理,行政複議如下:申請人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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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
一、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工傷職工需要自己承擔下列費用:一、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以外所發生的費用;二、未經批准擅自轉診轉院治療、急救治脱離危險後未及時轉回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的費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