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劃分標準有哪些要求?
工傷作為我們在勞動或者工作時所受到的傷害,我們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和保險公司對我們的傷害進行賠償。我國也對相關的賠償標準有着明確的説明,按照勞動者所受的傷殘等級傷害程度進行的賠償。下面小編就工傷傷殘等級劃分標準有哪些要求,進行詳細的講解。
一、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20》相關規定: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希望大家在遇到相關事件時能夠認真的對照。在這裏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傷殘鑑定是一個比較程序化的鑑定,大家在進行相關鑑定前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和證明。到相關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申請辦理,等待相關的鑑定機構出具證明。
-
工傷鑑定中介規定是什麼?
一、工傷鑑定中介規定是什麼?工傷鑑定中介規定是由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來幫助勞動者遞交相關的材料,申請進行工傷鑑定。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衞生、人事等...
-
工傷鑑定複議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傷鑑定複議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1、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果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
-
我國2021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時間規定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工傷受傷之後需要去進行認定之後再去鑑定,受了工傷總是會在第一時間就醫醫治,隨着醫生救治工作的展開,勞動者的身體也會慢慢的好轉。此時就涉及到鑑定時間的問題。那麼,我國2017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時間規定是什麼?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
-
工傷鑑定一般可以延遲多少時間?
工傷鑑定一般可以延遲多少時間?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鑑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鑑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