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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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有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內容:(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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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務合同如何補償
未簽訂勞務合同的補償主要是雙倍工資。用人單位不籤合同屬於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未籤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最多十一個月,並補籤合同。如果單位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無故辭退員工的話,屬於違法行為,除了雙倍工資外,還需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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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辭退的賠償標準
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另外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如果有相關證據(如工作牌、工作證、工資卡、工作服、押金條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應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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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了一年沒有續簽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