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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的股權投資和股票型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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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的股權投資和股票型私募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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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和私募怎麼運作的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金融市場中常説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其方式基本有兩種:
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
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鬆,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