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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及信用證付款時間

一、信用證付款時間

信用證及信用證付款時間

根據付款時間不同,可以分為:

1、即期信用證。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跟單匯票或裝運單據後,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2、遠期信用證。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證的單據時,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最長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共有90天以內、90天~360天(含90天)和360天以上(含360天)3個不同期限。

3、假遠期信用證。信用證規定受益人開立遠期匯票,由付款行負責貼現,並規定一切利息和費用由開證人承擔。這種信用證對受益人來講,實際上仍屬即期收款,在信用證中有“假遠期”條款。

二、信用證的規定

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並按其指示向受益人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在國際貿易活動,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作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可見,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户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發貨,銀行代買方付款。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1、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3、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信用證及信用證付款時間”的相關知識,信用證作為一種支付方式,類似於簽發一張文件,憑藉此去銀行進行兑付。其付款時間主要是依據於該信用證屬於什麼類型的信用證,短期或長期。如果是長期,最長有360天以上,常見的為90天。如果您有困惑,建議您諮詢更多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