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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單託收和信用證的區別

跟單託收和信用證的區別

跟單託收和信用證的區別

1、 跟單託收是指出口商發貨後開立匯票並連同貨運單據交託收行代為收款。

2、根據交付單據條件的不同,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兑交單。

付款交單是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託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

承兑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 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兑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商業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兑匯票後,代收銀行即將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  

3、信用證(LetterofCredit,L/C),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並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

4、信用證的特點是:

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綜上所訴,關於跟單託收和信用證的區別,主要在於定義、運用領域以及特點等方面不同。跟單託收可以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兑交單,是委託銀行代為收款的書面憑據,而信用證則是委託銀行代為付款的書面憑據。因此,買賣雙方都必須分清楚兩者的區別,正確運用這兩種書面保證憑據,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