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保險 > 票據糾紛

質押背書實現方法和手段

一、什麼是質押背書

質押背書實現方法和手段

質押背書,以設定質權,提供債務擔保為目的在票據上進行的背書·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債權時,可以行使票據權利。在質押背書中,背書人為出質人,被背書人為質權人。倉單質押沒有作背書,質押並不就絕對無效。由於倉單質押權最終要通過處分倉單項下的動產來實現,在記名倉單沒有質押背書的情況下,倉單質權人無法直接提取貨物進行處分,質押權的實現必須經過訴訟程序來實現。

二、質押背書如何實現

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三、票據質押質權的實現

票據質押背書又稱質權背書、設質背書,是質押制度與背書制度在《票據法》上的結合,屬於非轉讓背書的一種。在質押背書的關係人中,背書人為出質人,被背書人為質權人。質權生效時,質權人依設質背書佔有票據但並不享有票據權利,經質押背書的票據,票據權利人仍為背書人。質押期滿,出質人(背書人)如未履行債務,質權人依法實現質權時,質權人方有權行使票據權利。也就是説,在票據質押實務中,質權的實現有兩種情形,一是出質人清償債務,收回票據,質權消滅;二是質權人在債務到期未獲清償時,行使票據的利益償還請求權,於票據到期前向票據付款人提示付款。

四、質押背書有什麼用處

幾年前,由於我國票據業務開展的時間不長,相關理論體系不完善,所以為了防止一些個人和企業利用票據質押套取銀行資金或者從事其他非法活動,明令禁止從事票據質押項目。但是,隨着經濟活動的開展,票據質押這種債的提保方式的便捷、靈活等特點凸顯出來,督促了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職責,保證了經濟活動快速穩健的正常進行。企業如果需要向銀行貸款,就可以將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據作為標的物,來保證如期還貸。

如果企業不能如期履行還貸義務,銀行在票據到期就可以行使票據上的權利,向付款人請求付款,並從所得票款中按貸款數額、利息、違約金等優先受償。因此,設定票據抵押,促進貸款單位如期履行還貸義務;在收回貸款上對銀行而言,要比一紙合同更有保障,在單位不如期還貸時,可以通過行使質權,來達到避免貸款風險的目的。由此可見,票據質押作為融資手段,對銀行、貸款單位雙方都有利,為貸款單位提供了一個融資的渠道和機會。

以上內容詳細講述了質押背書實現方法和手段以及一些其他的相關知識。債權人擁有債權,但有時由於債務人的不負責,利益受到損害。質押背書也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有效方法。在票據上進行背書,不僅可以實現債權,也是形式票據的權利,可謂是雙重保護。

標籤:質押 手段 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