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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有什麼不同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有什麼不同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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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中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機構,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而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但兩者之間有着根本的區別: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户委託,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户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中小型企業及個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户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係,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户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户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係,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