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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財務公司?

財務公司或稱“財務有限公司”,又稱“註冊接受存款公司”,是指經營部分金融業務的準銀行。主要承辦定期大額存款、發放貸款、經銷證券、買賣外匯、代理保險、財務諮詢等金融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大企業、大公司集團,不開立私人帳户、不辦理小額存貸款和儲蓄,以此與銀行相區別。

什麼是財務公司?

目前我國的財務公司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主要是中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類是一般性財務公司,主要包括外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是由中外金融機構或外國金融機構按中國法律規定,經批准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面向社會提供較為廣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至於中外合資財務公司、外資財務公司,其設立與審批、業務範圍、監督管理、解散與清算、罰則等適用1994年2月25日由國務院發佈的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通常所説的財務公司主要是指上述第一類財務公司。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6月30日第三號令發佈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所謂財務公司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設立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簡稱成員單位)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這裏所稱的成員單位是指集團母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單獨或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持股不足20%但處於最大股東地位的公司。外資企業集團的成員單位還包括該外資企業集團的外方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持股或與該外資企業集團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由此可見,我國的財務公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集資組建的,其宗旨和任務是為本企業集團內部各企業籌資和融通資金,促進其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如華能集團財務公司、中國化工進出口財務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財務公司等。

財務公司的業務有:存款、貸款、結算、票據貼現、融資性租賃、投資、委託以及代理髮行有價證券等。從今後規範要求的角度看,財務公司的特點就是為集團內部成員提供金融服務,其業務範圍、主要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都應限定在集團內部,而不能像其他金融機構一樣到社會上去尋找生存空間。

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中國人民銀行領導、管理、監督與稽核,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企業法人。截至1997年底,我國財務公司總數為72家,它們在支持與促進企業集團,特別是大型企業集團的改革發展中發揮了特定的作用。

標籤: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