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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貸款會判多少年?

一、欠銀行貸款會判多少年?

欠銀行貸款會判多少年?

欠銀行貸款會判5年時間,像銀行進行貸款的話,就是因為自己經濟能力跟不上,比如説要購買一些大件的物品的時候而沒有辦法,但是所約定的還款期限到來之前必須要將所有的款項還上,否則的話將會有可能構成相關的刑事犯罪。民事主體欠銀行貸款判五年左右,債務人向銀行貸款的,需要依據貸款合同的約定向銀行定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償還貸款的責任,銀行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債務違約,要求債務人償還貸款。欠銀行三百萬屬於債務糾紛,一般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如果起訴至法院後,債務人不執行法律判決的,才有可能構成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進行相關的貸款是有着明文規定的,一般情況下都是向一個大的商業銀行來進行貸款,而且在審批的過程當中會有專業的人員來對他們的信用狀況做出一個評估,看他們是否能夠及時的還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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