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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公司借款合同範本

實用公司借款合同範本

實用公司借款合同範本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其他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39;,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________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________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淨收入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並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人民法院起訴。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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