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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抵押擔保不得抵押

借款合同抵押擔保不得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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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雖然借款合同上約定了抵押條款,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的抵押要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後,抵押權才生效,所以,你們借款合同裏面約定的抵押權是不生效的,在起訴的時候,你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對方償還欠款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可以委託律師幫助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