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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

民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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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合同公證有什麼效力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非法定必需程序,取決於雙方的約定。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公證機構的介入有助於為當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彌補當事人相關法律的不足,審核其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防止無效合同的發生,及時制止欺詐行為。

2、公證機構對借款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也就是説,對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並對其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其效力相當於法院的判決書效力。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經公證的已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