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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項目合作協議

三方項目合作協議

三方項目合作協議

範本一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地板項目,總投資為1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塑膠地板項目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年塑膠地板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九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投資項目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一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二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塑膠地板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範本二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乙方:(工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法定代表人:電話: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權代表:電話:

鑑於: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且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託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乙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丙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標籤:協議 項目 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