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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因探望權起訴多少錢?

探親假2.59W

一、一方因探望權起訴多少錢?

一方因探望權起訴多少錢?

一方因探望權起訴的情況下,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的訴訟費用。《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自己的探視權受到侵害,那麼可以提起訴訟。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一方因無法享受探望權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訴訟,要求對探視權進行合法的認定。另外,涉及到另一方阻撓的情況下,還可以向司法機關要求變更撫養權,合法的保護自己探視子女或者撫養子女的權利,對方拒不接收的,可以由司法機關進行強制確認。

標籤:探望 一方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