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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一個月要請年假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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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多瞭解一些和自己有關的法律法規才不會在公司的主管人員面前露怯,並且在瞭解相關知識的時候要全面透徹,像是有些員工可能通過相關渠道也知道自己在公司工作是可以休年假的,所以才剛入職一個月就向主管人員請年假。那麼,入職一個月要請年假是否可以?相信有這種做法的員工在請年假之前可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入職一個月要請年假是否可以

一、入職一個月要請年假是否可以?

入職一年,當年沒有年休假,從第二年才開始享有年休假。

根據、社會保障部 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二、入職注意事項

1、在收到公司面試的時候首先去《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一下公司是否註冊。註冊資金也可以稍微看一下,這個雖然不能説完全有意義,因為也有很多公司在這一塊會造假。

2、在去面試的時候最好是不要考慮那些公司地址在居民區裏面的,一般這樣的公司都是小公司,或者工作室,也有好的。但是大多數都不大正規。最好是在寫字樓裏面有正規工作地點的。

3、在面試的過程中把工資待遇,薪水福利,加班費用等全部要問清楚,以免今後後悔。

4、面試通過了之後入職應該馬上籤訂勞動合同,公司如果不主動提,就要去催。如果催了一個禮拜還拿不出正當理由不籤合同,就自己考慮一下是不是找下家。而且入職的當天就算沒寫合同也至少寫一個入職協議之類的,日後可以當作直接證據。

5、試用期是有明確規定的,勞動合同為一年的試用期一個月,三年三個月,三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最多不可超過六個月。

6、試用期不可以反覆使用,合同上必須寫清楚試用期是哪天到哪天,試用期滿的當日則公司默認員工轉正。一般公司如果覺得員工不合適,差不多幹兩禮拜就能發現了,沒有什麼還非要拖到最後一天的理由。特別是剛進社會的大學生,本來就沒經驗,無法就是看你學習能力強不強而已。除了特殊情況,法律規定內的延期是可以的,就是説假如簽了5年合同,公司開始試用期只説要三個月,後來決定延長到六個月也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能超過六個月。

7、社保。社保是勞動法規定明確要繳納的,一般公司不太願意在試用期幫員工繳納。畢竟也理解下公司,繳納社保本身就麻煩,然後如果職工幹兩月辭職了,公司也麻煩。所以這種情況下可以雙方各退一步,試用期暫不繳納社保,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來處理:公司全額發放工資,不扣社保;公司扣除社保,工資條上必須顯示,試用期滿後補齊試用期社保。

8、解僱和辭職。很多用人單位在想擠走員工的時候讓員工自己辭職,這樣不用支付賠償金,所以一旦遇到強迫員工辭職的情況下,請直接去勞動仲裁局申請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從根本上還是以保護勞動者為名義建立的,並不是站在用人單位的角度去建立的,只有勞動者自己提高了法律意識才能夠避免掉很多求職陷阱。

員工可以去請,但相信主管人員也一定不會批准的。雖然主管人員不能因為入職一個月的員工請年假就開除當事人,但員工的這種做法對自己來説是有些尷尬的,很顯然在公司的主管人員面前暴露了自己在法律制度上的缺失,員工入職已經滿一年才有年假的,不要説是一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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