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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對於流產假有工資嗎

產假2.9W

一、在我國對於流產假有工資嗎

在我國對於流產假有工資嗎

在我國流產假釋有工資的。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女職工流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三、女職工未婚生子或者未婚流產,能享受產假或流產假嗎?

根據國務院2012年4月28日頒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在此並沒有區分已婚女職工與未婚女職工,也就是説,只要是女職工,就享有產假和流產假。

1988年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5條規定了“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但是國務院在2012年4月28日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已經代替了前述《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在新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已經刪除了“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所以,無論是否違背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以享受相應假期。

我們都知道女職工有很多特殊的假期,因為我國制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女職工的相關權益。但是很多人對這個規定並不清楚,還有人不知道,如果女職工流產了,產假是如何規定的,以此學習有關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