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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產假該怎麼辦

產假1.35W

產假是國家給予每個在職女職工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隨意剝奪。就算是職業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的職業女性除外。那麼,要是公司不給產假該怎麼辦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

公司不給產假該怎麼辦

一、什麼是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二、公司不給產假該怎麼辦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採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根據《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三)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很多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隨意剝奪自己合法權益後都會選擇忍氣吞聲,本站小編在此要告訴大家,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只會助長這種歪風邪氣,最終吃虧的還是勞動者自己。只有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正確的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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