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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單位病假規定是什麼?

病假1.16W

一、單位最新病假規定是什麼?

2021單位病假規定是什麼?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二、哪些情況下病假無效?

1、病假證明來源不明

公司對於請病假的員工一般都要求其提供在醫院診斷治療記錄、掛號證明、醫藥交費憑證等相關材料,通過這些材料用以初步推測病情真偽。

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醫院公章;

如果僅有一張病假證明,而沒有掛號單、病歷記錄、醫療費發票、檢查單等一系列證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單、病歷本系手寫,並無該醫院或醫師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於該日至該院掛號就診的相關單據,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診記錄,從而無法證明員工患病就診的事實,“病假”具有明顯的欺詐性。

2、醫生違規或越權開具病假證明

作為醫療機構以及專業的醫院,其開具的病假證明應當符合其相應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

曾有員工提供就診記錄顯示的就診科室與《診斷證明書》顯示的科室不一致,而醫師卻為同一人,法院認定該情形顯然不符合常理,而原告並不能對此作出合理解釋,綜合其他因素法院未對其主張的病假予以採信。

3、病假期間勞動者外出旅遊

病假本來設置目的在於因病休息,但員工病假期間外出旅遊的事件在現實中並不少見。這時員工已經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就算公司以此為由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係,也並無不當。

綜上所述,職工在上班的時候難免會有一個頭疼腦熱,如果看病需要住院治療的,單位要批准病假。根據最新規定,病假期間即使合同到期,單位也不能解除勞動關係,而是應該順延到病假期滿。另外,職工請病假也有工資,標準會比平時低一些,具體看單位的章程。

標籤:病假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