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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婦嬰病假條的內容是什麼?

病假2.42W

一、上海一婦嬰病假條的內容是什麼?

上海一婦嬰病假條的內容是什麼?

1.標題“病假條”居中,比正文的文字略大。

2.頂格寫稱謂,即向誰請假,注意應加上其職務,以示尊重。

3.正文:簡單介紹自己所屬部門,寫清楚請假的緣由、請假的起止時間,病假期間你的聯繫方式,最後加上懇請領導批准等。

4.結尾:簽名和寫病假條的日期。如果有診斷證明,則在正文後面加附:醫院診斷證明。

二、病假工資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1)勞動合同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對於有關病假的處理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特別是對於病假的相關認定情況,應當結合醫生的醫療證明來進行處理,用人單位對生產的職工應當進行關心和愛護,並按照規定的工資待遇發放病假工資,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