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病假勞動法規定有多久?
一、帶薪病假《勞動法》規定有多久?
職工帶薪病假有多少天,依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病假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五條,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
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所以勞動者如果是工作了十年以下,但是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是在五年以上,那麼這個帶薪病假的時間通常是三個月,只要超過了五年吶,通常都是半年規定的是病假最長不能夠超過兩年,如果是超過了兩年這個規定的期限,那麼就不屬於帶薪病假了。
-
法律對病假工資有哪些規定
用人單位在職工病假期間應該支付職工相應的病假工資,這是法律有明文規定的。那麼法律對病假工資有哪些規定呢?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瞭解,下面,小編將為您介紹病假工資的相關規定。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
-
勞動法病假處理的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勞動法病假的工資待遇是: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
-
深圳病假工資怎麼算,對此是怎麼規定的
一、深圳病假工資怎麼算從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瞭解到,按照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説,用人單位可以在標準工資的...
-
廣東省病假規定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