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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懷孕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這條規定只是針對案件審理期間,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81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離婚後懷孕怎麼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