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配偶可以要求離婚嗎
離婚律師解答2.04W
可以提出離婚,但是應當徵得軍人同意。雙方協商離婚的,軍人同意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
離婚要準備什麼資料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您問的是協議離婚的話,需要攜帶雙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以及雙方的離婚協議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如果您是指到法院起訴離婚的話,您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
-
離婚是否要雙方同意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就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然後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就不需要一定要求對方同意。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
可否在外地辦理離婚
一般不可以。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到婚姻登記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
-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判斷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其他。“應該”的標準由法官掌握,法官往往更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