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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離婚需要等待幾天

您説的強制離婚應該是指法院判決離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強制離婚需要等待幾天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其他但是在實踐中,應該屬於法官自由裁量,法官往往更看重當事人是第一次起訴還是第二次起訴,一般來説,第一次起訴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官都不會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不存在特殊情況,90%以上都會判決離婚。

第一次起訴加第二次起訴一起時間是3個月到1年左右如果您想盡快離婚,需要儘快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