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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低保申請條件

2018北京低保申請條件包括:
1、持有本市非農業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與本市城市居民結婚後並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也可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發消息,北京市城鄉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900元調整為10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家庭月人均1410元調整為2000元,該標準從2018年1月起實施。具體標準有: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户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户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户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018北京低保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