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關係的原則是什麼
變更撫養關係的原則是:
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權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
民法典協議離婚後撫育費降低的條 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後撫育費降低的條件:由於撫育費支付人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
-
離婚孩子2歲歸誰撫養
律師解答:一般判給女方。律師解析:孩子兩歲是離婚判定孩子撫養權的第一個界限,兩歲以內,孩子還屬於哺乳期,大概率會判定給母親。兩週歲以上的,法院是從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出發,結合雙方的生育能力、經濟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質、生活習慣、生活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
-
離婚後撫養費是如何計算的?
律師解析: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
-
在哪補辦獨生子女證
律師解析: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帶上身份證、户口複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無原件者,複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2、個人申請,説明丟失原因。3、夫妻雙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