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轉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1、我國農業法第十三條規定:在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轉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也可以將農業承包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2、根據建設部、國家工商局《建築市場管理規定》第16條的規定,承包方必須按照其資質等級和核準的經營範圍承包任務,不得無證承包或者未經批准越級、超範圍承包。第19條規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須自行組織完成或按照有關規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第13條第3款規定,承包方經徵得發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約定,才准將部分工程分包,簽訂分包合同。轉包合同無效,無效合同造成的損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招僱的人員受傷,除僱主承擔一定責任外,轉包方應負有同等的賠償責任。
二、非法轉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構成轉包必須具有以下兩個要件:
1、首先轉包人與轉承包人必須是兩個沒有隸屬關係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或個人。如前文所述所謂轉包是承包人將其承包建設工程直接或變相轉讓給第三人,也就是説轉承包人對於轉包人來説必須是第三人而不能是轉包人的分公司或內部機構;筆者認為,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轉給”其分公司或內部機構的行為,屬於承包人的內部分工即經營策略的範疇。
2、其次承包人必須將全部建設工程任務轉給第三人。承包人必須是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任務直接或變相轉讓給第三人才構成轉包,而不是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任務中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某一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包人只是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任務中的分部分項或某一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應構成分包或非法分包而不是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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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發包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施工合同發包人的主要義務有:1、按照合同約定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和技術資料。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的損失。2、與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因發包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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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包工的含義是怎樣的?
一、清包工的含義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業主自行購買所有材料,找裝飾公司或裝修隊伍來施工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由於材料和種類繁多,價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擔心別人代買材料可能會從中漁利,於是部分裝修户採用自己買材料、只包清工的裝修形式。簡單的説就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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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轉包糾紛的怎麼處理?
一、工程轉包糾紛的處理一旦建設工程被人民法院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工程轉包,就必然會產生一系列糾紛的發生,那麼掌握如何來處理這一系列糾紛就顯得尤為必要了。(一)工程轉包合同效力的認定及處理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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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工程轉包是不合法的吧
層層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層層轉包工程是不合法的。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