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設工程合同效力應如何認定

具備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建設工程合同效力應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