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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一、施工合同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施工合同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施工合同不需要進行備案,原本的施工合同備案需要的資料: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3、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等。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變更的原因

工程變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業主新的變更指令,對建築的新要求。如業主有新的意圖,業主修改項目計劃、削減項目預算等。

(2)由於設計人員、監理方人員、承包商事先沒有很好地理解業主的意圖,或設計的錯誤,導致圖紙修改。

(3)工程環境的變化,預定的工程條件不準確,要求實施方案或實施計劃變更。

(4)由於產生新技術和知識,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或實施計劃,或由於業主指令及業主責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變。

(5)政府部門對工程新的要求,如國家計劃變化、環境保護要求、城市規劃變動等。

(6)由於合同實施出現問題,必須調整合同目標或修改合同條款。

工程變更的原因包括產生了新技術還有新的知識,政府部門對工程的新的要求,合同的實施出現問題之後需要調整合同的目標或者修改合同的條件,工程環境的變化要求實施方案變更等。

標籤:施工 合同 備案